eBay 春季賣家更新重要提醒 外貿B2B、B2C

近日,eBay發布了一則關於2020年春季賣家更新的重要提醒,公告原文如下:

所有賣家處理「物品與描述不符(Item not as described)」退貨請求方面的變更

2020年春季賣家更新中曾公告過,自2020年6月1日起,當買家通過eBay退款保障eBay Money Back Guarantee) 計劃請求退回與刊登描述不匹配的物品時,賣家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回覆。

如果賣家未在該時間段內作出回覆,eBay可能在不要求買家將物品退回的情況下向買家退款, 並要求賣家償付該款項。關於賣家針對買家提出的「物品與描述不符」退貨請求要求的回覆時間的正式生效日期現已變更為2020年7月20日。

對於在eBay.com站點上刊登物品、以美國買家為目標顧客的所有國際賣家,eBay建議其向買家提供位於美國境內的退貨地址。當買家需要將物品退回美國境外時,相比在美國國內退回物品, 買家必須等待更長的時間才能獲得退款。

如果賣家不提供美國境內退貨地址,當買家請求退回與物品描述不符的物品時,賣家必須在3個工作日提供退回物品的方式。

否則,eBay可能會根據eBay退款保障(eBay Money Back Guarantee)政策向買家提供退款,並要求賣家償付此款項, 且不要求買家將物品退回。

退貨請求要求響應時間的正式生效日期現已變更為自2020年7月20日起,在解決此類糾紛時,eBay在3個工作日後可能會支持買家,並且無需買家與eBay聯繫。此變更將適用於價值$25以下的退貨請求。

 

eBay+(eBay-綜合航運承運人)

eBay公告過,自2020年6月1日起,賣家必須使用提供物品追蹤資訊的eBay整合運送公司(eBay-integrated shipping carrier),以確保在買家通過eBay退款保障(eBay Money Back Guarantee) 計劃發起”物品未收到(Item not received)”申訴的情況下,eBay能夠保護賣家。

現在,eBay變更了新的整合運送公司要求的正式生效日期。自2020年7月20日起,當賣家運送物品時,賣家必須使用提供物品追蹤服務的eBay整合運送公司,以確保在買家通過eBay退款保障計劃發起”物品未收到”申訴的情況下,賣家能夠保護自己。

當買家及時收到物品運送狀態更新時,買家將會對他們訂購的物品能夠準時到達更有信心,且當買家在預計送達日期前未收到所訂購的物品時,買家也不太可能會發起”物品未收到”申訴。

 

 

fanseb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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